各有關學院: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引導和整合社會各方研究力量關注、推動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按照《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推薦2025年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的通知》(辦科教函〔2024〕492號)要求,省文化和旅遊廳決定開展2025年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
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著眼於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實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回應現實需求,深入調查研究,加強戰略思考,開展前瞻性、對策性應用研究,促進研究成果向實踐轉化,有效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項目要求
(一)項目選題
經選題征集,結合文化和旅遊發展重點工作任務,確定2025年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選題方向29個(附件1)。
申報人需根據選題方向及自身研究優勢,確定對應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選題的文字表述可做適當修改和細化。
(二)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需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的行業實踐緊密相關,突出問題導向,解決實際問題。申報時須提出項目的具體研究思路和實踐路徑設計,結項時須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轉化證明材料作為驗收依據:研究成果轉化為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工作方案、行業標準等,並被政府部門采納或認可;研究成果轉化為藝術創作生產、公共服務、文化藝術資源保護傳承、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國際交流合作等實踐項目,並具有推廣價值;研究成果轉化為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對行業實踐具有理論創新和參考價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推薦工作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負責組織本地區項目推薦工作,每個省推薦不超過5項,省文化和旅遊廳按照申報要求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擇優向文化和旅遊部推薦。
(二)項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擇優開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經費每項3—5萬元。工作要求:
1.階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內需提交1篇以上有質量的《文化和旅遊智庫成果要報》稿,每篇字數約2500字。
2.最終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後,需以研究報告形式提交最終成果,字數約為1—3萬字,並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時間要求。委托研究項目研究周期為12個月,時間以委托立項協議為準。研究周期內未完成的項目,可申請1次延期,時間不超過6個月。逾期未結或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將視情況作終止或撤項處理。
四、注意事項
1.2025年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需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
2.申報人需填寫《2025年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2),學校負責人簽署名字、加蓋公章,並填寫《2025年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評審活頁》(附件3)和《文化和旅遊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彙總表》(附件4),相關材料電子版在附件中下載。
3.請各學院於2025年1月2日前統一報送推薦紙質材料(申報書一式4份,評審活頁一式3份)至科技處人文科,同時將材料電子版含項目彙總表,發送至郵箱:rwskk@xa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處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