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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betxapp下载 信息公開辦法

時間:2018-07-18 15:02     編輯:校長辦公室     作者: 訪問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組織依法獲取學校信息,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促進依法治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信息,是指學校在開展辦學活動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製作、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所稱的信息公開,是指學校在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製度範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將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公布。

第三條 學校設立以校長為組長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和信息公開監督工作。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實行校長辦公室組織實施,校屬各單位各負其責,監察部門監督檢查,師生員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機製。

第四條 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主要職責有:

(一)具體承辦學校信息公開事宜;

(二)統一受理、協調處理、答複向學校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三)管理、協調、維護和更新學校公開的信息;

(四)組織編製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

(五)協調有關單位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六)組織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內部評議;

(七)推進、監督校屬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 校屬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運行機製,切實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單位辦公室主任(秘書)為本單位信息公開聯絡人,負責辦理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事項。

第六條 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依法公開、及時全麵、公正真實、有利監督、服務師生、方便公眾的原則,規範公開形式,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七條 學校信息公開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且不得危及學校的安全和穩定。

 

第二章 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校屬各單位按照其職能,要主動公開以下信息:

(一)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模、校級領導班子簡介及分工、機構設置、學科情況、專業情況、各類在校生情況、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數量等基本情況,學校章程以及學校製定的各項規章製度,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相關製度、工作報告,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重點工作安排等。

(二)招生考試信息,主要包括各層次、類型學曆教育招生、考試與錄取的程序和規定,分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和錄取最低分,考生個人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複試錄取辦法、招生人數、參加研究生複試的考生成績、擬錄取研究生名單,各層次學生招生谘詢及考生申訴渠道,新生複查期間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結果等。

(三)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主要包括財務、資產管理製度,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校辦企業資產、負債、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信息,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收支預算總表、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收支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及投訴方式等。

(四)人事師資信息,主要包括校級領導幹部社會兼職情況,校級領導幹部因公出國(境)情況,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校內中層幹部任免、人員招聘信息,教職工爭議解決辦法等。

(五)教學質量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占全日製在校生總數的比例、教師數量及結構,專業設置、當年新增專業、停招專業名單,全校開設課程總門數、實踐教學學分占總學分比例、選修課學分占總學分比例,主講本科課程的教授占教授總數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課程占課程總門次數的比例,促進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服務,畢業生的規模、結構、就業率、就業流向,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包括藝術教育發展情況)等。

(六)學生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學籍管理辦法,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的申請與管理規定,學生獎勵處罰辦法,學生申訴辦法等。

(七)學風建設信息,主要包括學風建設機構,學術規範製度,學術不端行為查處機製等。

(八)學位、學科信息,主要包括授予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基本要求,擬授予碩士、博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資格審查和學力水平認定,新增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學科或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辦法,擬新增學位授權學科或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申報及論證材料等。

(九)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主要包括中外合作辦學情況,外籍教師、留學生管理相關規定等。

(十)其他方麵信息,主要包括巡視組反饋意見,落實反饋意見整改情況,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情況,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預警信息和處置情況,涉及學校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等。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學校對以下信息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及學校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十條 除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學校師生員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科研、學習、工作等特殊需要,向學校申請獲取相關信息,由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對於無法確定是否應予公開的,由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第三章 公開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條 學校通過學校網站、校報校刊、校內廣播、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和校外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新聞發布會、會議紀要等便於學校師生員工及其他公民、法人、組織知曉的方式公開學校信息。

第十二條 根據需要設置學校信息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學校師生員工及其他公民、法人、組織獲取學校信息提供便利。學校依托知行網聽取師生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根據需要在校內固定場所設置信息公告欄、資料索取點等公開學校信息。

第十三條 學校重大事項的信息公開,經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決定後,可通過召集新聞發布會的方式予以公開。

第十四條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學校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內容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編製《manbetxapp下载 信息公開指南》和《manbetxapp下载 信息公開目錄》,經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予以公布和更新。

第十六條 學校師生員工及其他公民、法人、組織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向學校申請獲取學校信息的,應當采用書麵形式;采用書麵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他人代為填寫申請,但須申請人簽名確認。

申請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係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十七條 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獲取學校信息的申請人根據下列情況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答複:

(一)屬於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不屬於學校職責範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係方式;

(四)申請公開的信息含有不應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五)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六)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複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校已經作出答複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再重複處理;

(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其他答複。

第十八條 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權利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麵征求權利人的意見,權利人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但學校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麵通知權利人。

第十九條 申請人向學校申請提供學校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學校有權將相關證明文件複印留存。

第二十條 學校向申請人公開信息,應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製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第二十一條 學校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按照陝西省價格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費用。收取的費用納入學校財務管理。

學校不通過其他組織或個人以有償方式提供信息。

第二十二條 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學校委托學校黨委宣傳部對擬公開的學校信息進行保密審查,由黨委宣傳部出具審查意見。

對屬於學校主動公開範圍的學校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保密審查。對屬於可申請公開範圍的學校信息,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完成保密審查。對難以確定是否公開的,應當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審定。

 

第四章 監督和保障

第二十四條 監察處在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學校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應有學校師生員工代表參加。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每年10月底公布學校上年度的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年度公開工作概述;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三)不予公開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五)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

(六)信息公開工作主要經驗、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八)清單事項公開情況表。

各單位應在每年 9月底前將本單位上年度信息公開的有關情況,報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本款除第(四)項以外的其他七項內容。

第二十六條 學校師生員工及其他公民、法人、組織認為學校不依法履行學校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學校監察處反映。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國家關於信息公開的法律規定以及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信息內容、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

(三)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的;

(四)在信息公開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的;

(五)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六)通過其他組織或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的;

(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已經移交檔案館的學校信息的公開,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manbetxapp下载 信息公開辦法》(西安理工辦〔2015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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