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研教[2016]18號
為不斷提高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規範研究生管理,妥善處理學位授予、畢業論文答辯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現製定如下細則:
一、研究生學位授予
(一)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
1.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
(1)經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無記名票決,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為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否則,為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
(2)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答辯委員會應就是否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做出決議。畢業論文答辯的決議也應無記名票決,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否則,為畢業論文答辯未通過。
(3)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須經學院審核同意後方可舉行論文答辯,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後舉行論文答辯。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的執行
(1)對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的學位申請,按規定程序提請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2)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但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做出同意其畢業的決議時,學位申請人應辦理畢業手續離校。對此類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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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生以畢業證書日期為限:博士研究生可在兩年內修改論文,碩士研究生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3)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也未通過畢業論文答辯的學位申請者,應辦理結業手續離校。此類結業生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畢業論文答辯一次,但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3.學位論文答辯的異議處理
學位申請者在答辯中,有權充分闡述自己的學術觀點,有義務認真回答答辯委員會提出的問題。申請者若對答辯委員會的決議有不同意見,應在7日內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訴。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應在接到書麵申述意見後30日內做出書麵答複。
(二)學位評定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1)對已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學位申請,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無記名投票表決,可做出如下決議:
①建議授予學位;②暫緩授予學位;③不授予學位,修改論文後重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④不授予學位,且不再受理學位申請。
以上四種決議的具體判定,參照《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博士學位申請議事規則》執行。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議為①時,按學位申請規定程序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議為②、③或④時,學位申請人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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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手續離校。
(2)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議的異議處理
學位申請人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決議有異議時,應在7日內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訴。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應在接到書麵申述意見後30日內做出書麵答複。
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1)對通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的學位申請,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無記名投票表決,可做出如下決議:
①同意授予學位;②暫緩授予學位; ③不授予學位,允許再次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④不授予學位,且不再受理學位申請。
以上四種決議的具體判定,參照《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博士學位申請議事規則》執行。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為①時,其學位申請通過,按學位申請規定程序頒發學位證書,學位申請人辦理畢業手續後離校。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為②、③或④時,學位申請人應辦理畢業手續離校。
(2)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的異議處理
學位申請人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決議有異議時,應在7天內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訴。校學位評定委員辦公室應在接到書麵申述意見後一個月內做出書麵答複。
二、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
對超過正常學習年限但未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若不能按期舉行學位論文答辯,可按照畢業論文答辯規定,提出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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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答辯申請,舉行畢業論文答辯。
(一)博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
1.學術論文認定範圍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來源期刊、中國社會科學索引(CSSCI)收錄期刊、被SCI/EI/SSCI收錄的期刊論文和會議論文、《manbetxapp下载
學報》。
2.申請條件
(1)在校學習時間不少於四年,不超過六年,通過培養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考核,且成績合格;
(2)成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以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時學生為第二作者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並被SCI/SSCI/人大全文複印/新華文摘收錄;
(b)在學術論文認定範圍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篇(含錄用),其中至少有1篇論文學生為第一作者,《manbetxapp下载
學報》隻認1篇;
(c)以前三名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獲獎1項,並以學生為第一作者在學術論文認定範圍內公開發表論文1篇(含錄用)。
(d)以前二名授權發明專利1項,並以學生為第一作者在學術論文認定範圍內公開發表論文1篇(含錄用)。
(3)完成博士畢業論文,論文工作量與博士學位論文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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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辯程序
(1)申請人填寫博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申請表,由研究生院對其申請條件進行審核。
(2)由學院負責博士畢業論文送審,評閱專家不少於3人,其中校外專家至少1人,論文送審方式(明審或盲審)由學院確定。
(3)專家評審意見返回學院,主管院長簽署意見後,方可組織畢業論文答辯。
(4)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位同行專家組成,其中至少1名是本學院以外的專家,采取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2/3以上委員投票同意答辯人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認定其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否則,為未通過畢業論文答辯。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
1.申請條件
(1)在校學習時間不少於三年,不超過五年,通過培養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考核,成績合格。
(2)完成碩士畢業論文,論文工作量與碩士學位論文相當。
2.答辯程序
(1)申請人填寫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申請表,由學院對其申請條件進行審核。
(2)由學院負責碩士畢業論文送審,評閱專家為2名(可聘校外專家1名),論文送審方式(明審或盲審)由學院確定。
(3)專家評審意見返回學院,主管院長簽署意見後,方可組織畢業論文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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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位同行專家組成,其中至少1名是本學院以外的專家,2/3以上與會委員投票同意答辯人通過答辯,認定其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否則,為未通過畢業論文答辯。
(三)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的執行
1.通過畢業論文答辯的研究生,頒發給畢業證書。在辦理畢業手續時,必須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頁提交和維護個人學籍信息,以便采集學曆信息,製作畢業證書。
2.第一次未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辦理結業手續離校的研究生,在結業後可修改畢業論文,在一年內重新申請畢業論文答辯一次。
3.再次申請畢業論文答辯時,研究生需要出示結業證書。第二次畢業論文答辯通過後並經主管部門批準,方能取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對此類畢業研究生,學校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4.對未進行畢業論文答辯或未通過第二次畢業論文答辯的結業生,學校不再受理其畢業論文答辯申請。
三、其 它
(一)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研究生學製、學位授予、畢業、結業和肄業的管理細則(試行)》(西理研〔2006〕5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二)本規定的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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